公共事務

八仙塵爆捐款的反省

偶爾會有一種感覺:還好我沒有捐款給八仙塵爆。

我捐款都比別人慢半拍,去年高雄氣爆,我幾乎到捐款帳戶要停了才跑去匯錢。街道重建要很多錢,重建期間,災民店面好幾個月無法營生,生活也會陷入困境,的確很需要眾人伸手幫助。

可是八仙塵爆呢?我不大確定。捐款的目的是什麼?

醫療?現在醫療費不是健保先墊,再向主辦單位、場地單位代位求償嗎?那還需要什麼醫藥費?

復健?俗話說救急不救窮,復健也不是現在急迫需要錢的事。

生活?親人照顧期間,無法工作的生活補貼?那太奇怪了吧!台灣每年那麼多人意外傷殘,為什麼我要掏錢補貼這些家庭,不補貼那些家庭?這些報紙一小角差點上不了新聞的意外傷殘,多半是底層勞工在不良勞動環境下發生的意外工殤。這些工殤者的處境更加困難,可是社會大多不聞不問。我如果有餘力,也是去幫助這些人,而不是有1200元買入場券玩一個晚上的小孩子(我不覺得去玩有什麼不好,只是說他們不見得迫切需要生活援助)。

看到政府要拿民眾捐款,來補貼八仙受害者家庭請假照顧的薪資,覺得心寒。其他急診室重傷患的家人情何以堪?我不想要我的錢被這樣花。還好我沒有拿錢出來捐。

而且這樣是在轉移焦點吧?大家感念政府發錢的大恩大德(其實發的是民眾的捐款,也不是政府的錢),就不記得政府完全沒有負起活動申請審核管理責任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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